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我市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按照省纪委、省编办和省监察厅《山东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滕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市编办研究出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等。考核对象包括全市各镇街、市直各部门。考核内容涉及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实名制管理等4个大项20余个小项。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重点抽查与全面考核、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书面考核与实地考核相结合,通过不定期专项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定性分析和定量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报市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入单位年终考核成绩,并严格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