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规定,以下事业单位未按规定于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超过有效期,自动废止(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废止但未经注销登记的,其法人的责任和义务存续)。现予以公告。
证书号 单位名称
137048100245 滕州市西岗镇程楼小学
137048100268 滕州市木石镇峭村小学
137048100281 滕州市官桥镇掌大小学
137048100490 滕州市龙泉街道安居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