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近日,为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管理,促进登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更好地为事业单位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档案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对全市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进行了整理。

一是严格审查,归档完整。整理过程中,严格审查事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中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各种历史记录。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变更登记申请书、证书补领申请书、法人年度报告书和资产审计报告等法定要求提交的材料,并将其整理入档,确保资料完整、有效。

二是科学归类、规范管理。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设立、变更、年检、注销和证书补领事项为依据,对审核通过的各类文件材料加以科学归类,将审查合格的材料分类归档。主要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登记事项为依据,遵循统一规范、长期有效的原则对分类档案进行统一装订和归档,确保每个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全部达到“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编号统一、存档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发文要求的顺序排列,并分别编写总目录、卷目录、类目录、件目录,科学规划、便于查询。

三是健全制度、做好利用。对已形成档案进行严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具体责任制度,明确档案的查看、借阅、复印、销毁等权限和程序。在加强保密的前提下,按要求保管和利用好档案资料,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做好社会、司法等部门对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调阅、登记事项以及登记信息的查询、咨询服务,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