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编办〔201031

 

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通知》(中央编办函 〔201019号)要求,我省决定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目标

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要遵循依法、高效、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登记监管公开化、办公高效化、服务网络化为目标,以开展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监管为重点,在全省建立起统一规范、功能齐全、安全高效、实时动态、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体系。

二、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一)广泛宣传发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市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广泛宣传网上登记管理的意义和作用。要加强与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协调各方力量,充分调动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网上登记管理工作。

(二)做好人员培训工作。为保证网上登记管理的统一、规范,必须做好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的重点内容是正确实施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网上登记实际操作程序、相关网络知识等。市、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由省编办统一组织;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培训,由各级编办分别组织。

(三)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各市要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做好资金筹措工作,对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县级编办要给予政策和经费方面的必要扶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购置计算机、传真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网上登记专用光盘等必要的设备设施,保证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整理档案材料。为保持网上登记工作的完整性和系统性,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后,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在20116月前将原有纸质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并导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登记后,对事业单位提报的登记材料、信息要及时严格审核,形成完整的电子档案;对提报的纸质档案,要及时归档,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规范。

三、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步骤

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2010年搞好调研摸底、研发全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统筹资金、购置网上登记所需设备和培训相关人员。二是试行阶段,2011年在软、硬件条件准备成熟、培训工作到位的市、县( 市、区)开展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包括网上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补发证书和网上年检等。三是启动阶段,在试行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程序,2013年1月起全面启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是登记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各市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在深入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网上登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