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管理水平,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强化事业单位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按照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依据《枣庄市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枣编办〔2016〕34号)、《关于在全市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滕编办〔2017〕19号)、《关于印发<滕州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滕编办〔2017〕20号),在全市事业单位中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及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名录库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对本级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建立信息准确、分类清晰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定为C级的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存在未按时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变更登记不及时、信息填报不规范、财务数据异常等问题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机构编制部门以现有人员为基础,考取执法证,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逐步吸收相关部门具有执法资质的领导、专家和有关人员,不断完善充实名录库。

二、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事业单位按照1%—3%的比例,从事业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双随机抽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年内已抽查的单位,不再计入本年度抽查基数。

建立随机抽查制定抽查内容清单。抽查对象为全市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抽查内容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履职情况等。抽查内容根据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并根据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随机抽查制定抽查内容清单主要包括: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继续具备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是否继续具备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是否按时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是否真实、规范;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是否按时申请变更登记;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记与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公益服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是否按照规定公开并及时更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

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抽查方式主要分为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工作中可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抽查。

9月12日至10月13日,由市事业单位监管局牵头,从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人员组建检查组,随机抽取54家事业单位,通过座谈、查阅比对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单位运行状况,对各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实地核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事业单位盖章确认。

三、加强与其他监管方式的协调衔接

   “双随机、一公开”是创新性监管工作,市编办对这项工作与其他监管方式进行了有效衔接。一是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统筹推进。被抽查对象上年度已进行了绩效考核的,检查时不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绩效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年度报告公开情况;已随机抽查的单位,当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时,不再考核已抽查项目,将随机抽查情况量化赋分,计入绩效考核成绩;二是与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相结合。在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结合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严格控制抽查的范围内容,抽查各事业单位是否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继续具备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是否真实、规范、公益服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等九大项抽查内容;三是与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双随机、一公开”采取“双向互盲”的方式,每个单位都有被检查的可能性,增强了事业单位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