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滕州市政协152234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关于滕州市政协152234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尊敬的杨彩霞委员:

    针对您提案中“增加事业编幼儿教师招考数量”一事,我办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我市共有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公立幼儿园23所,分别为市实验幼儿园、市商业幼儿园及21所镇街中心幼儿园。上述23所幼儿园中,仅有市实验幼儿园于早期核定事业编制115名,其余22所幼儿园均未核定事业编制。按照现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除中小学外,超编机构一律不再安排用编进人,因此,我市公立幼儿园近年来受编制数额限制,招考数量较少。

    考虑到学前教育事关我市居民的切身利益,我们认为有必要为公立幼儿园尽快核定事业编制。但目前为全面深化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推进的重点改革任务等事项外,其余机构编制事项一律停止受理。鉴于上述事实,我们建议,待机构改革结束后,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的通知》(鲁编办发〔2012〕3号)有关要求,就我市公立幼儿园事业编制核定事项按程序向市政府提出申请。